聘用有關資料之用途聲明
A) 目的
利褔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及/或其控股、附屬、聯營及合資公司(在此統稱為“本公司”)所收集的個人資料目的是用於招聘及遴選上。一經聘用,個人資料將用於其他聘用有關的事宜;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薪酬及褔利、人力策劃、行政與溝通。
B) 資料使用
只有授權人士可查閱及使用此等資料於聘用及有關的事宜上。
C) 個人資料的轉移
經申請表上所得的個人資料,可於取錄後在公司及其控股、附屬、聯營或合資的公司內互相轉移。有關資料可向任何本港及外地對公司有保密責任之服務機構及第三者透露,例如政府部門、核數師、信託公司、保險公司、精數師及獲授權提供褔利之有關顧問或代理等。
D) 資料儲存
未被取錄者,其個人資料將被儲存半年,然後即被銷毀。
E) 資料更改
申請人須確保此表格內的資料準確。如欲更改表格上之個人資料,請於更改項目生效日之七天內致電2833 1564通知人力資源部。